基金业协会会员分类如下:1.基金管理人会员: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QDII基金管理人。
基金业协会会员分类如下:
1. 基金管理人会员: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QDII基金管理人。
2. 证券公司会员:包括具有证券经纪、承销、自营、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期货及海外证券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3. 银行会员:包括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子公司。
4. 信托公司会员:包括可经营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
5. 期货公司会员:包括证券期货公司和商品期货公司。
6. 保险公司会员:包括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
7. 资产管理公司会员: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法的资产管理公司。
8. 律师事务所会员:包括经中国律师协会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9. 会计师事务所会员:包括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10. 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