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
租赁房屋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 联系电话:[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号码] 联系电话:[电话]
鉴于甲方是具有出租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人,并愿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乙方需要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
甲方同意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地址为:[地址],建筑面积为 [面积] 平米,其中包括[房间数量]间房间、[卫生间数量]个卫生间、[厨房数量]个厨房、[客厅数量]个客厅等设施。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起租日期为[起租日期],到期日期为[到期日期]。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租金]元,共计[租金总额]元,租期内由乙方每月在[日]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违约金:应乙方没有按时支付租金的情况发生时,乙方应按每天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押金:乙方应在承租之前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三、房屋维护和使用
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危险品储存、生产或者承租以外的其他用途。
2、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如因乙方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和配套设施损坏,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承担修缮及损失的全部费用。
4、由于房屋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日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大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独自承担因本合同所租房屋损坏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和侵权赔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自应付租金日起应按每日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
2、若乙方在租期内擅自变更被承租房屋的用途,未得到甲方同意或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还原房屋原状,且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五、协议变更和争议解决
1、协议变更:本合同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遇法律法规变化需调整本合同的,双方应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因本合同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解除。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书面协商另行约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