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如需延长租期,应在租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延长后的租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第七条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期到期日止。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甲方名称】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电话】
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承租方):【乙方名称】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电话】
地址:【乙方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从事货车租赁业务的企业,拥有相应的货车,并具有补充规定的资格和能力。
2.乙方希望租用甲方的货车进行运输,双方达成本租赁协议。
综上所述,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货车
1.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货车数量】辆货车,车型为【车型】,具体车牌号为【车牌号】,用于运输目的。
2.租期为【租期】,租赁起始日期为【起始日期】,租赁终止日期为【终止日期】。乙方如需延长租期,应在租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延长后的租期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按照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标准为【租金标准】元/天/辆,租金总额为【租金总额】元。
2.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支付租金的【租金比例】作为押金,租期结束时退还乙方,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押金不予退还。
3.乙方应在出车前一天的18点前将租金全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 用车条款
1.租赁期内,租赁车辆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证租赁车辆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安全规定使用,为甲方设置的运输任务。
2.乙方可将租赁车辆出租、转租或转移,但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3.租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缺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租赁协议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或支付不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并收回车辆,押金不予退还;如乙方未支付租金达到一个月或双方约定的支付期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比例】。
2.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险责任
1.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交通安全规定处理,如需进行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处理期间内,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租金。
2.租赁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负责购买,如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甲方应按照保单规定进行理赔。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中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者解释,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期到期日止。
2.本合同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续订,否则自动终止。
3.在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根据协议要求完成退车、结算、返还押金等事宜。
甲方(出租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承租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