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是:经济补偿金=年工资×服务年限×补偿倍数其中,补偿倍数由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1.企业职工因企业经营不善、技术革新等原因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倍数为1。服务年限是指从入职到离职的工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是:
经济补偿金 = 年工资×服务年限×补偿倍数
其中,补偿倍数由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1. 企业职工因企业经营不善、技术革新等原因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倍数为1。
2. 企业职工经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原因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倍数为1.5。
3. 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伤、疾病或因公司搬迁、倒闭等原因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倍数为2。
注:在计算年工资时,一般按照一个月工资乘以12个月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等。服务年限是指从入职到离职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