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户籍须在天津市内,且在本市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有效纳税记录;2.家庭人口数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并符合本市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标准;3.家庭无房或已有住房但不满足与现有住房实际使用的相符合的要求,如住房过小或不适宜居住等;4.申请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前两年内未被判刑或处罚;5.申请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没有未注销的购房合同和预售协议;6.其他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条件。
1. 家庭户籍须在天津市内,且在本市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有效纳税记录;
2. 家庭人口数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并符合本市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标准;
3. 家庭无房或已有住房但不满足与现有住房实际使用的相符合的要求,如住房过小或不适宜居住等;
4. 申请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前两年内未被判刑或处罚;
5. 申请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没有未注销的购房合同和预售协议;
6. 其他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