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户籍要求:符合宝山区户籍管理规定,并在宝山区有稳定户籍满一年以上的家庭;2.家庭收入要求:家庭月总收入不超过宝山区经济适用房规定的最高限额;3.家庭成员要求:家庭成员不是多人户,不具备拥有财产和购买商品住房条件等条件;4.家庭其他情况要求:家庭成员没有相对应符合的保障性住房安排,不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人群范围内。
宝山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家庭户籍要求:符合宝山区户籍管理规定,并在宝山区有稳定户籍满一年以上的家庭;
2. 家庭收入要求:家庭月总收入不超过宝山区经济适用房规定的最高限额(不同年份、不同户型、不同面积、不同地段可能会有不同标准);
3. 家庭成员要求:家庭成员不是多人户(指婚姻登记前两年内结婚并未依法离婚或丧偶的未成年人家庭或一般家庭中满18岁三个及以上的青年、壮年男女合住),不具备拥有财产和购买商品住房条件等条件;
4. 家庭其他情况要求:家庭成员没有相对应符合的保障性住房安排,不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人群范围内。
注: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