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请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并能够证明其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申请费用和实施所选计划的投资。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2. 申请人必须没有犯罪记录;
3. 申请人必须通过投资方案获得圣基茨和尼维斯国籍,包括:
a. 投资minimum US$150,000圣基茨政府的可持续发展基金(Sustainable Growth Fund)或者US$200,000的其他政府指定的投资计划,此项目必须由主申请人持有并保持至少5年;
b. 或选择购买的房产或职业认可房产,每个房产最低价值必须达到US$400,000,且主申请人需持有并保持至少5年;或者
c. 或者选择 Qualified Investment (QI) 投资方案,通过支付minimumUS $400,000的政府指定的投资计划(数量有限),或在合适的商业、私营或合资企业中投资至少US $1,500,000,将其具有雇佣本地员工的计划获得批准,并保持该投资至少5年。
4. 申请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并能够证明其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申请费用和实施所选计划的投资。